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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四章 总会计资产

《政府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第二十七条指出,资产是指政府会计主体过去的经漓业务或者事项形成的,由政府会计主体控制的,预期能够产生服务潜力或者带来经济利益流入的经济资源。《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第十九条指出,资产是指政府财政占有或控制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

第一节 财政存款

一、国库存款

(一)国库存款的管理要求

国库存款是指各级政府财政部门存放在中国人民银行国库单一账户的财政预算资金存款,如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存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存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存款等。
l。集中收付,统一调度
2。严格控制国库存款开户
3.按预算计划和用款进度拨款
4.转账结算,不提现金
5。在存款余额內支付,不得透叉
6.凭借特定的合法凭证拨款

(二)国库存款的核算

(1)收到预算收入国库存款增加时,借记“国库存款”账户,贷记“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本级收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本级收入”等账户。当日收入数为负数时,以红字记人(采用计算机记账的,用负数反映)。
(2)收到国库存款利息收人时,借记“国库存款”账户,贷记“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收入”等账户。
(3)收到缴入国库来源不清的款项时,借记“国库存款”账户,贷记“其他应付款”账户。
(4)国库存款减少时,按照实际支付的金额,借记”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本级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本级支出”等账户,贷记“国库存款”账户。
国库存款的增加或减少以中国人民银行财政国库存款账户实际收到或支付的数额为准。

二、国库现金管理存款

(一)国库现金的管理要求

国库现金管理存款是指政府财政实行国库现金管理业务存放在商业银行的款项。
(1)安全性、流动性、收益性相统一原则。
(2)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3)协凋性原则。

(二)国库现金管理存款的核算

(1)按照国库现金管理有关规定,将库款转存商业银行时.按照存入商业银行的金额,借记“国库现金管理存款”账户,贷记“国库存款”账户。
(2)国库现金管理存款收回国库时,按照实际收回的金额。借记“国库存款”账户。按照原存人商业银行的存款本金金额。贷记“国库现金管理存款”账户。按照两者的差额,贷记“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收入”账户。

三、其他财政存款

其他财政存款是指各级政府财政未列入“国库存款”“国库现金管理存款”账户核算的各项存款。

(1)财政专户收到其他财政存款时。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其他财政存款”账户\贷记“专用基金收人”“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等账户。

(2)其他财。政存款产生的利息收入,除规定作为专户资金收人外。其他利息收入都应缴人国库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取得其他财政存款利息收入时,按照实际获得的利息金额,根据以下情况分别处理:

①按规定作为专户资金收入的,借士己“其他财政存款”账户,贷记“应付代管资金”“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等账户。
②按规定应缴入国库的,借记“其他财政存款”账户。贷记“其他应付款”账户。将其他财政存款利息收入缴人国库时,借记“其他应付款”账户,贷记“其他财政存款”账户;同时,借记“国库存款”账户,贷记“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收入”账户。

(3)其他财政存款减少时,按照实际支付的金额,借记“应付代管资金”“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等账户,贷记”其他财政存款”账户。